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、全国“两会”和北京冬奥会、冬残奥会期间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
2022-01-12    编辑:管理员    浏览:214
办河湖函〔2022〕30号
各流域管理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:
  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,北京冬奥会、冬残奥会将于2-3月隆重举行,全国“两会”将于3月胜利召开。加强重要节假日、重大活动期间河道采砂管理,保障河道防洪、供水、通航、生态安全,维护安定祥和的良好氛围,意义特殊,责任重大,各级水利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不折不扣履行管理职责,严防河道非法采砂活动反弹,坚决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  一、制订完善工作预案。各地要进一步梳理辖区内采砂管理重点河段、敏感水域,进一步排查掌握辖区内非法采砂潜在群体,深入分析重要节假日、重大活动期间非法采砂行为表现特征,结合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,有针对性制订完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预案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健全工作机制,落实具体措施,加强值班值守,实行领导带班,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,及时应对和处置涉砂突发事件。
  二、进一步夯实管理责任。各地进一步明确辖区内有采砂管理任务河道的河长责任人、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、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,长江干流还要明确省、市、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。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和河长责任人的组织领导作用,细化明晰职责任务,把重点任务逐一落实到部门、岗位和具体人员,把重要措施落实到每一项具体任务、对应到每一个工作环节,做到分工负责、密切配合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强化流域统筹,加强区域间联合会商、信息共享,推进上下游、左右岸、干支流协同联动,形成采砂管理合力。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1日前将重点河段、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(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电话)报水利部,水利部统一向社会公布。
  三、进一步强化巡查监管。各地要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,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,综合运用“人防+技防”手段,强化夜间暗访巡查,加密重点河段、敏感水域巡查频次,及时发现、查处非法采砂问题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、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,畅通举报渠道,及时响应、核查公众举报反映的问题。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直管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,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区域内河道采砂进行暗访检查。
  四、进一步强化执法打击。各地要不间断开展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,聚焦“采、运、销”关键环节和“采砂业主、采砂船舶(机具)、堆砂场”关键要素,紧盯“隐形式”“小散乱”偷采活动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高压严打有组织性、团伙性非法采砂行为,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无证采砂、非法移动、非法运砂、非法销售等各类涉砂违法活动,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砂犯罪案件和涉黑涉恶线索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“沙霸”及其背后“保护伞”。
  五、进一步强化采区管理。加强许可采区现场监管,按照《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》要求,落实现场监管责任、措施,在采区显著位置设立明显标识,规范采砂作业环境,严防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。充分运用高清视频监控、GPS定位、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,结合现场专人值守监督,实现24小时动态监管。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和安全生产措施,及时平整修复河道,防止发生人身伤亡、水污染、海损等事故。
  六、进一步强化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。严格落实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制度,明确集中停靠管理主责单位,落实现场监管责任人,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,严格采砂船舶移动管理。强化集中停靠点安全管控,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人员溺水、船只脱锚、沉没等安全事故发生。依法拆解“三无”“隐形”采砂船,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、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。
  期间,如发生重大非法采砂案件、涉砂安全事故等,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要求及时报告水利部。
  联系人:河湖管理司 马彬彬 陈岩
  电 话:010-63202681 63202938
  传 真:010-63202952
  邮 箱:wmye@mwr.gov.cn
水利部办公厅
2022年1月11日